减资公告概念: 当一个公司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,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,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。
公司减资公告
经本公司股东会(出资人)决定: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。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,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
减资公告需提供的材料
1.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
2. 公司减资股东决议.
3.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
减资公告要求:
刊登的媒体: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:北京晚报 北京晨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日报
减资公告登报热线:010-52859540 13811743654 许先生